什么是名誉权?名誉权有哪些特点?如何保护自己的名誉权?
案情简介
原告(刘某武)与被告(刘某银)系同村村民,双方因出售种植树木及土地使用权等发生争执产生纠纷,2021年被告多次对原告进行恐吓、辱骂、威胁,利用打电话及村微信群发语音的方式辱骂原告,给原告精神、思想造成很大伤害,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和工作,名誉受到了严重侵害。
法院审理
双方因出卖树木、土地使用权及种植树木发生纠纷,应当采用合理、合法的方式解决。本案被告以打电话、微信群发语音方式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原告是错误的,应予批评。被告虽当庭向原告进行了道歉,仍应在村微信群公开向原告道歉。经过法官耐心的向刘某银释法说理,刘某银表示服从该判决结果。判决后被告主动在村微信群进行了公开道歉。
法官说法
范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、一级法官
郝海廷
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,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、诽谤、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,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公民、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,有权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
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、声望、才能、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澳门精准资料网开码。
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、舆论监督等行为,影响他人名誉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捏造、歪曲事实;
(二)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;
(三)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。
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,应当考虑下列因素:
(一)内容来源的可信度;
(二)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;
(三)内容的时限性;
(四)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;
(五)受害人名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合理誉受贬损的可能性;
(六)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。
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、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,含有侮辱、诽谤内容,侵害他人名誉权的,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行为人发表的文学、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,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、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,侵害其名誉权的,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。
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;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,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、删除等必要措施。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,经核查属实的,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。
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,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。
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,不得诋毁、贬损他人的荣誉。
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,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;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,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。
法官提醒
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任何人言行必须遵纪守法,如有矛盾产生,应按照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协商解决,切不可一时冲动,给他人造成精神及身体上的伤害,我们应引以为戒,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。
范县法院微信公众号
供稿:郝海廷香港澳门精准马会资料
原标题:《【法官说法】法院喊你来学法—网络,并非法外之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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